关于疫情期间严格执行干部外出离漯报备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漯河市农科院 阅读次数:
各所(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发聚集性感染疫情,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干部外出离漯请假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出报备规定
院全体在职职工疫情期间出差、出访、学习或因私外出离漯的,须提交《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单》,履行请假报备程序。
(一) 科级干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院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二) 一般职工外出,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二、有关要求
(一) 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非必要不离漯、不出省,尽量减少聚集;除非必须前往,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风险以上地区。
(二) 经请假报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并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 外出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必须做核酸检查,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
(四) 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外出请假报备规定,因瞒报、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五)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规定。
漯河市农业科学院
2021年8月2日